罗斯原本家在芝加哥南部的英格伍德,那是个贫民区。
但是自从他进入NBA之后,就在芝加哥的市中心又租了一套。
现在的他也只是个新秀,而且和阿迪签的球鞋合同代言费只有一百万一年,买房暂时是买不起的。
不过这房子租的很大,而且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对于刚刚进入NBA的罗斯而言,这还是相当不错的。
也就在客厅,徐永见到了罗斯的三个,不是四个哥哥。
好像,和他记忆中出现了那么一点偏差。
不过这种事太正常了,那种什么细节都知道的,都是只有小说里作者百度出来的。
而且这三个人里面有个他还是在公牛队见过的,因为跟罗斯并不是很像,他当初还以为是罗斯请的助理。
这三个哥哥,大哥德维恩,二哥雷吉,三哥阿兰,三人确实都是黑帮的成员,但是二哥雷吉,也就是徐永见过的是最特别的那个,因为他本身也很热爱篮球。
所以他扮演的不仅是保镖的角色,而且还是罗斯篮球的引路者,他会学很多篮球战术和术语,在罗斯十岁的时候成为了当地高中的助理教练,之后也是从大学到NBA都一路跟随。
所以从谈吐上来说,他是最有涵养的。
而且徐永也在聊天中得知,他的事情就是二哥雷吉搞定的。
“我其实也没帮上什么忙,那个家伙听说是你的东西后,自己连夜就去把销赃的东西要回来了,你知道的,芝加哥也是篮球之城。”
徐永听得笑着点头,这应该是真的,乔丹的影响力,绝对是给芝加哥这座城市烙下篮球印记的。
别人搞音乐的都能兼职打篮球,这黑帮的业余打个球不过分吧?
所以得知自己偷的是刚刚帮助公牛队爆冷击败骑士队的城市英雄,那是真的连夜自首的。
徐永知道了事情的原委,然后也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劳力士名表送给了他们。
本来没准备罗斯的,但是因为哥哥多算了一个,正好就把多出来的那个送给罗斯了。
罗斯本来想拒绝,但是雷吉已经一并全部收下,然后拍着徐永的肩膀说道:“以后在芝加哥,没有人会再找你麻烦了。”
看看,什么叫做物超所值。
当然其实雷吉说这些并不是因为这几块表,而是徐永对罗斯的帮助。
他跟在罗斯身边,怎么可能会看不到呢。
等吃完饭,徐永和罗斯两个人去附近的路上散步。
或许是接触得多了,又或许是已经把徐永当做队友之上的关系,罗斯明显比以前健谈了不少。
这其中,他又聊起了他和哥哥们的一些往事。
当年安东尼为什么明明作为新秀在西部率队打进季后赛,得分和篮板都压制的情况下却还是在最佳新秀评选中输给了没进季后赛的詹姆斯?
仅仅是因为少的那两三个助攻吗?